依据生活垃圾“三化”(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兼顾末端处置、社会参与、方便市民投放的原则,确定服务场所的垃圾分类方式,全区垃圾分类实现“双统一”(即:标准统一、标识统一)。
垃圾分类原则:
1、居民家庭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和有害垃圾等三类;
2、公共区分为可回收物、其它垃圾两类;
3、单位食堂、农贸市场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它垃圾三类;
4、学校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各种垃圾处理方式:
1、可回收物收集处理:由居民和单位直接纳入废品回收系统,或投放到可回收物容器,由保洁人员收集后纳入废品回收系统。
2、厨余垃圾收集处理:
(1)居民厨余垃圾收集处理:楼房居住区由居民投放至各楼层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内或采用标准颜色胶袋装载放置家门口,保洁人员每天定时收集,并用专用保洁车(或塑料垃圾桶)将厨余垃圾运至厨余垃圾中转点后,再采用专用运输车将厨余垃圾运至市指定处理厂(场)进行集中处理。
(2)单位食堂厨余垃圾收集处理:厨余垃圾由各单位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每天由辖内行政街用专用保洁车(或塑料垃圾桶)将厨余垃圾运至厨余垃圾中转点后,再采用专用运输车将厨余垃圾运至市指定处理厂(场)进行集中处理。
3、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单位、居民将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由区城管局用专用运输车定期将有害垃圾运至区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临时贮存;待达到一定数量后,由区城管局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处置。
4、其它垃圾收集处理:由各环卫作业单位按现行收运方式进行收运,进入现行生活垃圾处置系统进行处理。